随着城镇的不断开发建设和小锅炉房撤并,大型热源能力趋于饱和,无法满足持续增长的供热需求。省政协委员、省节能评审中心副主任丛艳辉建议,余热供暖化利用有助于优化配置市(县、区)周边供暖资源,挖掘工业余热的供暖潜力,有助于促进全省节能环保工作的开展。
现状
工业余热资源被浪费
数据显示,2017年全省城镇供热面积约为6.64亿平方米,其中燃煤供热面积6.256亿平方米,占总供热面积94.2%。2016~2017年度城镇供暖能耗约为1438万吨标煤,约占全社会总能耗18%,供暖能耗对全省能源消费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而且,全省因供暖产生的年烟尘排放量32.7万吨/年,SO2排放量13万吨/年,NOx排放量5.2万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十分巨大。
丛艳辉介绍,从热源角度分析,随着城镇的不断开发建设和小锅炉房撤并,大型热源能力趋于饱和,无法满足持续增长的供热需求,造成供热能力的相对下降,全省有4家热电厂实际供热面积已超过设计能力,且调峰能力不足,给城市供热安全带来很大隐患。她表示,通过对全省低品位工业余热利用潜力进行深入调研,电力、钢铁行业企业能耗体量巨大,余热资源利用也较为充分。
前景
玉米深加工余热前景光明
目前我省石化化工企业、玉米深加工企业等,低品位余热资源量较大,且余热资源稳定,适合供暖化利用。其中以玉米深加工行业最为典型,余热资源总量达6164.52万吉焦,占吉林省余热资源量的70%,根据目前技术发展状况,按玉米深加工行业余热可回收利用1/4计算,仍可以承担居住供暖面积近3800万平方米,是最有推广前景的行业。
建议
推动制定余热暖民工程
余热供暖化利用有助于优化配置市(县、区)周边供暖资源,挖掘工业余热的供暖潜力,有助于促进全省节能环保工作的开展。
为此,丛艳辉建议,相关部门把余热暖民工程作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编制各地区余热暖民工程实施计划,推动具备条件的市(县、区)等制定余热暖民工程实施方案。
同时,完善对热源单位的激励约束机制,研究制定余热回收和交易的奖励措施;鼓励金融机构、融资租赁企业创新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支持余热暖民工程建设。
并且,有关部门联合组织成立余热暖民工程专家组,对地方开展余热暖民工程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并逐步制定省内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充分发挥示范工程带动作用。例如,玉米深加工业为吉林省优势产业,余热资源稳定可靠,可以率先垂范;长春市、吉林市余热资源相对丰富,适宜先行先试。此外,积极推进一城一网,促进热源结构改革,构建利于余热供暖化利用的市场环境。改进热费计量计价方式,鼓励采用约定回水温度进行热量结算,有效引导降低回水温度。创新城市供热运营机制体制,实现多方共赢。新文化报·ZAKER吉林记者 李德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