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近日,泰州高港区出台印发了《高港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19年1月起正式施行。
《办法》共十八条,涵盖交易范围、交易方式、交易原则、分级管理、交易主体、交易流程、建议中(终)止、交易收益及权益保障、争议处理、考核、责任追究等内容。此次《办法》的出台,充分考虑到基层的可操作性,细化新增了绿色通道、小型零散工程、应急工程等内容,切实做到集体资产资源入场交易全覆盖,力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依法、自愿、公开、公平、公正。
《办法》的出台为规范全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提供了政策依据,切实保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合法权益,有效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农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为下一步乡村振兴全面开展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