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2月27日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测绘地理信息局)原副厅长陈淑惠(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吴忠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淑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吴忠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9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陈淑惠利用担任银川市兴庆区委副书记、区长,灵武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发包、工程款拨付、项目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陈淑惠,女,回族,1963年5月生,宁夏银川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去年10月落马,去年12月被双开。
通报称,她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廉洁底线失守,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责任编辑:周朝(EN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