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下午,陕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决定免去陈国强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杨忠武的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厅长职务。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和平主持。
陕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任命:
王峰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刘青光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孙文文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委员;
翟四虎为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曾宏伟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陕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批准任命:
邢志坚为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陕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免去:
陈国强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杨忠武的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厅长职务;
李忠民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建领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翟四虎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翟四虎的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冯华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国强简历:
1981.09—1984.07,西安基础大学机械系机械制造专业学习;
1984.07—1994.10,陕西省劳动人事厅、劳动厅安全监察处、计划统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其间:1986.10—1987.10陕西省淳化县润镇乡蹲点扶贫);
1994.10—2000.09,陕西省劳动厅综合计划与工资处副处长(其间:1996.08—1998.12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学院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0.09—2004.06,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处长(其间:2002.10—2003.01广东省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挂职;2003.03—2003.07陕西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4.06—2009.01,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2003.09—2006.07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7.08—2008.02美国西弗吉尼亚大学学习);
2009.01—2010.11,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党组成员(2008.09—2010.09长江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习,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0.11—2013.02,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13.02—2018.01,陕西省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办公厅党组书记兼省行政学院(陕西经济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其间:2015.09—2016.01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一班学习);
2018.01—2018.03,陕西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厅党组书记(兼);
2018.03—,陕西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第十三届省委委员,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省十三届人大代表。
来源:新华网、新京报
编辑:司源| 审核:荆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