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福田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范辖区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
深圳市福田区财政局局长罗希德介绍,《实施细则》是广东省首个PPP项目绩效管理政策文件,在落实国家部委及深圳市PPP政策要求的基础上,匹配区域PPP项目实施特点,先行先试,构建了一套符合福田区特色的PPP项目绩效管理制度,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区域内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对于福田区PPP领域的规范发展、阳光运行具有重大意义。
《实施细则》结合深圳市特色和福田区实际,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财金〔2020〕13号文)的基础上深化健全了PPP项目绩效管理工作流程,进一步厘清了PPP项目各参与主体的权责,强调区PPP联席会议的统筹作用。
《实施细则》从广度和深度两个维度进行了指标细化,一是在财政部13号文明确建设期和运营期绩效指标体系基础上,增加中期评估、项目再评价及移交后评价绩效指标的设定原则。二是在一二级指标基础上,完善福田区环卫、文体、教育、养老等主要行业的PPP项目三级绩效指标参考体系。
在实际操作中,考虑到福田区当前的PPP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与行业定期评价工作普遍存在一定的重复性,《实施细则》鼓励PPP项目绩效管理充分利用各行业主管部门实施的行业考核结果,结合实际灵活选定评价标准,进一步提高PPP项目绩效管理效率。
深圳市砖济公共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立光认为,深圳市福田区出台的《实施细则》在财政部相关规范的基础上,对PPP项目绩效管理的各个环节提出了具体的、可操作的程序性要求,对贯彻落实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探索出了一条创新的、建设性的实践路径,为下一步福田区PPP项目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责任编辑:马常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