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再生资源网 - 再生资源行业门户网站 !

商业资讯: 新闻资讯

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商业资讯 > 新闻资讯 > 新华联两笔中期票据实质违约 应于10月28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N.biz | 商业搜索

新华联两笔中期票据实质违约 应于10月28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信息来源:ziyuan.biz   时间: 2024-12-14  浏览次数:86

  9月29日,中国民生银行(600016)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新华联控股(000036)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违约后续进展情况。

  据公告,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发行金额5亿元,期限5(3+1+1)年,票面利率为7%,由海通证券(600837)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主承销。截至本期中票实际付息日2020年11月2日终,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将利息支付至托管机构,已构成实质违约。

  2018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5亿元,期限5(2+2+1)年,票面利率为8%,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主承销。截至本期中票实际付息日2021年4月23日终,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将利息支付至托管机构,已构成实质违约。

  2022年8月发行人披露了《新华联(000620)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重整的公告》、《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重整申请的公告》。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债权人应于2022年10月28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对此,民生银行表示,将督导发行人或其管理人履行相关后续信息披露义务,做好相关工作,并持续披露进展;与债券持有人保持密切沟通,及时掌握持有人诉求,适时召开持有人会议;定期向持有人通报发行人违约处置进展,持续披露主承销商关于本期债券违约后续进展情况公告。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再生资源网证实,仅供您参考